行业管理:《中国中药资源发展报告(2019)》综述——中药资源发展七十年历程与展望

  【摘 要】

  Abstract


  中药资源产业经过七十年发展,从过去的由中国药材公司统购统销,到改革开放后的市场化探索,再到现在已进入法制化与规范化发展时期。过去的七十年,我国开展了四次全国性的中药资源普查,基本摸清了我国中药资源家底;推动了大量野生药材的驯化抚育,300 余种常用中药材已实现人工栽培,选育了257 个中药材新品种;传统中药材交易市场开展现代化探索,“互联网+ 中药材”在中药材交易中占比不断提升;中药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2019 年我国中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19.5 亿元,占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4.9%;中药资源质量监管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基本建立;中药国际化成效初显,中医药已传播至183 个国家或地区,2018 年我国出口中药类产品39.09 亿美元。尽管中药资源产业得到蓬勃发展,但中药资源保护任务仍然艰巨、产业结构与工业化需求不匹配、产业发展呈内卷化趋势等问题依然存在,未来应从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展中药资源产业。



  《中国中药资源发展报告(2019)》延续以往体例,从中药资源普查、质量与安全、价格、产量、国际贸易、产业发展、药用资源保护7 个方面系统阐述了2019 年度中药资源的发展现状,同时新增中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章节,从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战略目标3 个方面介绍我国中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两个专题报告分别介绍了“浙八味”和“四大怀药”的道地资源及其产业发展现状。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本文在介绍2019 年度中药资源年度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着重介绍中药资源发展七十年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挑战,并展望中药资源未来发展趋势。


  1 中药资源七十年发展历程


  1.1 1949~1954 年:中药资源管理的萌芽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各项事业百废待兴,社会、经济、文化等都处于复苏和探索实践阶段,中药材的经营管理也在摸索中。1950 年8 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确立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三大方针[1]。1954 年10 月,中央文委党组在《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给中央的报告》中对加强中医工作提出诸多建议,其中包括:加强对中药产销的管理;卫生部应设立中医司,并有一名副部长分工管理中医工作;建议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中国药材公司;卫生部应将有关中医工作的经费预算、干部分配、工作计划列入今后卫生工作的年度计划。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标志着经过五年的研究探索,中医药在我国卫生事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开始研究中药质量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为中药管理进入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时代提供了指导思想。


  1.2 1955~1984 年:中国药材公司统购统销时期


  1954 年,中央政府已基本确立中国药材公司对中药进行统购统销管理的思路。1956 年,中国药材公司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药材管理总局变更组织成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原供销合作社中药材经营管理处向国营商业部门移交组成药材公司[2]。中国药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中药材统购统销式的计划经济时代,对我国中药资源及其相关产业影响深远,这种统购统销的管理模式至今仍然在中药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药材公司作为中药材行业的管理者行使中央管理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应地设立了省药材公司负责药材采购、供应,地、市设二级站,县设三级站,县以下的委托基层供销合作社代理。有关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种植计划,并根据供需安排药材的调拨计划和市场供应。中央、省、二级、三级站实行中国药材公司为主导的垂直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商品供需矛盾的程度不同,把中药材商品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等。列为一类、二类的计划管理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管理,三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公司根据当地所产的药材确定管理范围,仍属计划管理。在不同时期,中国药材公司确定河北安国、江西樟树、河南百泉等地区每年进行一次全国性中药材交流会,对药材进行产销平衡,调剂余缺,起到了全国性集散中心的作用[3]。


  1.3 1985~2016 年:市场化探索时期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统购统销的模式已不适应中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企分开”的精神,中国药材公司的职能开始由行业管理向现代企业经营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1984 年,《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提出,中药材派购品种由30 种减为24 种,分两种类型进行管理,其他药材全部放开,自由购销[4]。


  随着中国药材公司三级垂直管理体系的瓦解,各级经营站的药材公司绝大部分经历了兼、破、并、转的一系列过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市一级药材公司仅剩下上海药材公司,中药材在民间的自由交易逐步兴起,部分传统的药材集散地开始活跃。1991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进一步放开中药材市场,全国掀起了建立中药材市场的高潮,中药材市场数量一度破百。经过整顿和淘汰,1996 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最终设立了17 个中药材专业市场,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1.4 2017 年至今:法制化与规范化发展时期


  2016 年12 月25 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自2017 年7 月1日起施行。《中医药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中医药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为保障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


  2017 年10 月,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中药材质量安全和稳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 年7 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强调重点管理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首次明确要求中药材生产全过程实行可追溯,既要继承和保持中医药的特色,又鼓励探索使用新的技术,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动植物保护。


  2017 年11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同时下发《关于规范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通知》,规范了中成药的命名,同时尊重中成药命名所具有的传统文化特色,较好地解决了中医药市场“乱命名”的现象。


  2019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提出要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随后各省相继颁布中医药条例,如《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等。


  2 中药资源发展七十年取得的主要成就


  2.1 开展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


  中药资源是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高度重视中药资源保护及其可持续利用。20世纪60、70、80 年代, 分别开展了三次全国范围的中药资源普查。第一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1960~1962 年)基本摸清了全国野生药材资源分布现状,掌握了部分重点产区的中药材品种数量、蕴藏量信息。第二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是一次群众性的中草药运动,各地纷纷举办各类“中草药展览”,并组织编写了一大批普及中医药知识、指导医疗实践的中草药手册。人民群众对当地的中草药,从植物形态到功能主治等进行了一次系统性总结,在普及中草药知识的同时总结了当地的药物资源。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由中国药材公司和中药资源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1983~1987 年对全国80% 以上的国土面积进行了全面系统调查,内容包括中药资源种类和分布、数量和质量、保护和管理、中药区划、区域开发等, 并于1994 年出版《中国中药资源丛书》,记录我国有药用植物、动物、矿物合计12 807 种,其中药用植物11 146 种[5]。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增长,中医药事业和中药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中药资源需求量显著增加。为了进一步摸清中药资源家底,为中药资源保护措施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2011~2020 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对31 个省近2800 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获取了200 多万条调查记录,汇总了1.3 万余种中药资源的种类和分布等信息,发现新物种79种,其中60% 以上的物种具有潜在的药用价值。建设了28 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2 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形成了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


  2.2 推动了大量野生药材的驯化与抚育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中药材主要依赖野生资源,对药材的种植、养殖关注不高。随着药用资源消耗量增加,野生药材资源蕴藏量急剧下降。国际保护组织“植物生命”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全世界5 万余种药用植物中约有1.5 万种濒临灭绝[6]。保障药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中药产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中药材种植起步较晚,大规模的种植研究和实践主要发生在近三十年。1957 年我国药材种植面积仅有100 余万亩, 到1983 年全国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0 余万亩( 不包括木本药材)。1995 年我国中药材种植面积仅占农作物面积的0.19%,到2017 年中药材种植面积占农作物的1.3%, 即3241.61 万亩。

1957~2017 年,我国中药材种植面积增长了32 倍,且不包括野生抚育和林下种植的中药材。


  有300 余种常用中药材已实现了人工种植。中药材品种选育工作在国家大力扶持下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从20 世纪选育的新品种不足10 个,到目前扩展至257个,涵盖91 个中药材品种。此外,我国还对栽培药材进行了规范化种植实践,《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推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国家药监局的公告来看,我国GAP 实施期间累计公布196 个GAP 基地,包括126家企业和70 个药材品种。


  2.3 中药材交易市场的现代化探索


  中药材集散地交易是具有中药材特色的流通交易模式,从汉代就有交易中药材的集市,到明清时期形成了有固定交易地点、固定交易时间的乡镇“集市”,即后来的中药材集散地。


  17 个中药材市场在过去承担了我国中药材交易的主要工作,但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兴起,传统中药材市场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许多曾经辉煌的中药材集散地流通功能不复存在,在发展过程中,部分集散地逐步将自身定位明确化,如玉林将自身定位为服务东亚地区的集散地,并依托“中国- 东盟博览会”“中国中药博览会”等平台积极与东亚地区开展中药交流合作[7]。安徽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将电子商务与实体化的交易大厅结合,依托产地种植的中药材,通过3 次搬迁扩建中药材交易市场,改善交易条件,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8]。


  对于中药材集散地未来的发展方向,部分集散地已经有了初步的研究和探索。有研究认为[9],中药材集散地功能应从金融服务入手,如河北省安国市的中药企业依然饱受资金短缺的困扰,当地金融机构提供给中药企业的服务十分有限。也有研究认为[10-11],传统中药材集散地是准中药产业集群,要成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还需要经过一个自组织系统形成过程,重点是实现组分的充实和结构的优化。


  2.4 中药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于1985 年正式实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同年《新药审批办法》第一次将注册类别区分为中药类和西药类,同时也对中药注册分类进行了规定,从形式上建立了一套中药注册要求[12]。《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为中药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结束了我国中药行业的混乱局面,中成药进入黄金发展期。


  1994 年, 我国有中成药企业846 家,中药饮片企业60 家,中药工业总产值165.3 亿元[13]。1997 年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积极进行中药生产企业改革,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2002年,我国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94亿元。2016 年,我国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8653.41 亿元,占医药产业规模的29.2%,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中中成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97.05 亿元。至2017年,在国家药品政策和医保政策的双重作用下,我国中药工业结束了长期的增长,开始转向下行趋势。2017 年,我国中药饮片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5.3 亿元,中成药生产5735.8 亿元,占医药制造业的26.5%,比2016 年下降了2.7%。2019 年,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4587.0 亿元,同比增长7.5%,中药饮片主营业务收入1932.5 亿元,同比下降4.5%。


  2.5 中药资源质量监管体系与标准化体系基本建立


  中药资源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历版《中国药典》通过对品种的遴选和调整、先进检测方法的收载、技术指导原则的制定,强化对药品质量控制的导向作用,实现了对中药资源的基本监管。


  《中医药法》要求,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并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2018 年7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强调重点管理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首次明确要求中药材生产全过程实行可追溯,将质量标准制定和技术规程前置为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前提与依据。


  中药资源标准化工作逐步开展,已发布《人参种子种苗国际标准》和《中医药——三七种子种苗》2 项国际标准、141 项中药材种子种苗团体标准、157 项道地药材标准。《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汇编》一书在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标准汇编,收载药材225 种,充分反映了当前中药材的市场情况,对于促进中药材商品质量控制,引导中药材优质优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道地药材栽培及产地加工技术规范》系列标准(120 项)已经发布,该系列标准旨在为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产地加工提供指导和依据,从源头上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2.6 中药国际化成效初显


  中药材曾经是我国出口换汇的重要物资。1950 年,我国中药出口额仅589 万美元。20 世纪60 年代,我国中药年平均换汇0.6亿~0.7 亿美元。20 世纪70 年代,已达到1.3 亿美元。20 世纪80年代,开始突破2 亿美元。1982年,我国中药出口换汇2.5 亿美元[14],占同期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1%[15](我国当时对医药出口换汇目标是6 亿美元[16])。1983年,由中国药材公司供应给外贸部门的药材和中成药金额达1.9亿元( 人民币), 比1957 年增加4.2 倍。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1986~1990 年),我国中药出口累计创汇13 亿美元(平均2.6 亿美元/ 年)。1990 年,我国中药出口上升至4.17 亿美元。1995年,已高达6.55 亿美元[17]。中药类产品出口额从1996 年的6.86亿美元到2018 年的39.09 亿美元,涨幅469.83%,年均复合增长率8.23%。从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中成药及保健食品出口额的变动情况来看,提取物的增长幅度最大,从1996 年的0.67亿美元增长至2018 年的23.68亿美元,涨幅3434.33%,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59% ;其次为中成药及保健食品,从1996 年的1.15 亿美元增长至2018 年的5.11 亿美元, 涨幅344.35% ;中药材及饮片的涨幅相对最小,从1996 年的5.04 亿美元增长至2018 年的10.31 亿美元,涨幅104.56%(图1)。


  


  中药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有53 个国家或地区的194个会员团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有67 个国家或地区的251个会员团体[18]。《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指出, 中医药传播遍及183 个国家或地区。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数据显示,目前103 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其中29 个设立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 个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此外,世界范围内中医药在应对癌症、心脏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方面越来越得到国际学术界的认可。


  3 中药资源发展七十年面临的挑战


  3.1 中药资源保护任务艰巨


  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药资源保护问题,在中医药法律法规及规划中,都将中药资源保护作为首要内容。但是中药资源保护任务非常艰巨,相对主要农作物而言,中药资源保护存在种类多、分布范围分散、产值规模小等问题。种类多、分布范围分散导致保护难度增加,产值规模小导致保护的投入意愿不强。


  中药资源保护的第二个问题是资源分布较为分散,我国几乎每一个县级行政区都有中药资源的分布,许多中药资源都属于广布种,在全国数百个县域都有分布,此外还有分布区域不固定的动物类中药资源。部分中药资源的保护问题不仅是中国问题,也是世界性的问题,如穿山甲、犀牛、高鼻羚羊等,这些保护物种不仅需要中国采取行动,还需要全球通力合作。


  3.2 中药资源产业结构与工业化需求不匹配


  现代制药工业要求必须建立起与之匹配的中药农业规模和结构。工业化水平的技术进步快于农业,导致我国中药工业发展速度远高于中药材种植业的发展。中药工业需求与中药农业现状不匹配,这一问题在未来数十年里会持续影响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从规模上,中药工业需要消耗大量中药资源,传统的野生采挖已经不能与工业化生产相匹配。目前,虽然已经解决了300 多种中药材种植养殖问题,但是很多必不可少的中药材仍难以实现规模化的人工种植或养殖,尤其是高山植物药、蕨类植物药、昆虫类动物药、两栖类动物药的繁育研究进展缓慢。这就导致了野生资源急剧减少,部分常用大宗中药材已经难以见到大规模的野生分布,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质量上,中药工业需要质量均一、稳定的中药材作为原料,但任何作物的驯化都必须遵守生物学特性,需要较长的历史时间才能得到稳定的作物品系。多数中药材的人工栽培仅始于近三十年,中药材野生变家种驯化时间过短,药材质量的多样性较为丰富,质量的不稳定使得中药资源从本质上无法与工业需求相匹配。


  3.3 中药资源产业发展呈内卷化趋势


  内卷化是指某种文化现象达到一定程度后不能实现新的突破,只能以内部不断的精细化和复杂化实现继续存在的理论,通常用于描述自我懈怠和自我消耗的现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三十年来中药资源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限制中药资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导致中药资源发展面临着内卷化的趋势。


  首先,中药材的新资源与药性理论之间的桥梁未能实现有效连接,导致中药资源数量被内卷化锁死。中医实践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临床医家的实践为药物赋予药性(包括功能、主治、四气五味、归经等),古有神农尝百草的传说,后有历代医家的医药实践,如明代李时珍的大规模医药学调查与整理,发展到现代有一万余种中药材,但是受到现代药物验证方法的限制,这一新资源的发现过程目前基本停止了。


  其次,中药药性理论研究进展缓慢,中药药性的物质基础、量效关系等基础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限制了中药资源的品种选育方向。例如:多数农作物选育目标较为清晰且便于观测,主要追求产量、抗病性、抗倒伏等,根据这些指标可以追溯到相关基因,进而可以采用分子育种的方式选育[19]。在中药资源物质基础和药性理论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前提下,虽然有大量科技手段可以用于中药资源的研究,但从产业实践的角度都难以应用。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对中药材的品种杂交、诱变、分子辅助育种等问题也一直持保守态度。这些限制条件导致中药资源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若不能有效突破这些限制, 中药资源的发展易陷入内卷化困境之中。


  3.4 中成药研发与现代生化药研发模式发生分离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成药一直延续以传统经验为基础,辅助以药物化学、动物实验、临床应用研究的药物研发模式。随着计算机、分子生物学等现代医学相关技术的进步,中西药的研发开始出现分离。中药还停留在以传统经验形成的药剂现代化为主要途径的研发阶段,生物药品和化学药品却开始了以计算机辅助研发为突破的新研发模式探索,虽然这一探索还不成熟,但已经摆脱了经验医学的限制,其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


  这种研发模式的分离使中药基础与现代医学的对接难度进一步增加,虽然有声音认为中药不需要去迎合现代医学的发展,但从客观角度来看,患者和医生所受的教育、现代科技的进步,都要求医药学能够清晰地展示其起效过程和作用机制。


  4 中药资源发展展望


  4.1 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兴起


  种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是农业发展的“芯片”。


  最新修订的《种子法》于2016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首次将中药材纳入《种子法》管理,为《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的制定奠定了法律基础,中药材种业发展由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2016 年3 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协商会,着手研究并起草《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经多次实地调研、研讨、座谈,起草了《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草案)》。《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草案)》在《种子法》体系框架下,涵盖了对中药材种子管理的品种登记制度、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资源保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标签标识制度等内容,力图通过规范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严格产品质量管理、强化资源保护等措施,促进中药材种业转型升级。目前,《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草案)》已完成意见征集。


  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进一步带动对优质中药材的需求。中药材种子种苗是保障中药产量与质量的源头,但中药材种业发展较晚,相较于农业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品种仍处于自选、自留、自繁阶段,生产主体规模仍较小,生产加工过程较为粗放。绝大部分中药材种子既无国家标准、检验规程与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也没有专门针对中药材种子的管理条例或办法。包括法制化规范化意识宣传、标准体系完善、监督检验检测平台搭建、人才队伍培养、龙头企业培育等,中药材种业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需求也较为迫切。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进一步加强扶持,逐步建立中药材种业的创新、产业和治理三大体系,并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早日实现中药材种业“四化一供”。


  4.2 临床为导向的研究策略


  发展方向的选择是长期困扰我国中药资源产业发展的问题之一。由于中药工业化生产体系的建立,中药资源依靠传统采集方式供给已经不现实。同时随着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完善,对中药新药的审评要求日益趋严,如何对中药疗效进行客观评价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中西医理论的差异尤其是诊断体系的差异,导致中药始终难以建立起客观的疗效反映体系。临床评价的缺失进一步导致中药资源的研究缺乏可以努力的方向。因此,王永炎院士提出,中药资源产业发展应为“医、产、学、研、资”的一体化发展,并强调中药资源的发展必须回归临床。王海南[20] 在研究中也提出,中药新药的研制一定要以满足临床需求为目的,必须清楚地回答解决哪些临床问题。


  目前,对中药质量的评价多局限于化学成分研究、体外实验、动物实验等,真正意义上通过临床效果对中药资源进行评价几乎空白。中药资源与临床效果的结合,需要跳过中间环节和间接证据,直接搭建起收集中药临床实践效果指标的通路。从目前医药体系结构来看,临床中药学应该承担这一任务。已有中药临床研究通过临床数据分析中药效果与不良反应的案例[21]。但从临床中药学的研究与实践已发表论文来看,临床中药学多是强调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实践,并未系统地建立起中药质量与临床效果评价的工作内容[22]。


  4.3 产业从规模增长转化为高质量增长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成药的迅速增长带动了中药材种植业的迅速增长,我国中药材种植面积持续增加,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我国对种植业的发展采取补贴和支持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农业供给以支撑工业发展。自2017 年以来,以中成药为代表的中药工业发展遇到了瓶颈,产业规模逐渐下降,主要压力来自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压力主要来自中药监管部门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内部压力则是中药产业发展必须顺应科技创新的需求。无论是内部压力还是外部压力,都要求中药转变增长方式,以产业高质量增长代替单纯的产业规模增长。


  2003~2018 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承办审评的中药注册申请约有3262 个,其中批准临床试验申请2499 个,上市申请763个[23]。我国中成药品种丰富,对常见病可选择的方案很多,已经走出了缺医少药的时代。因此,从监管要求上,需要将高质量中药作为发展重心,高质量则需要通过严格的临床数据和生产工艺控制才能实现。


  在消费者和医疗机构知情权需求的推动下,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始有动力建立起从产地到产品的产业链控制体系。传统的中药资源生产方式从随意种植开始向规范化种植转型,以匹配规范化的产业链。中药产业高质量增长转型的横向压力来自于各个生产环节的技术进步。由于中药产业处于我国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周期中,各种技术必然横向切入中药产业并带动中药产业的高质量增长转型。如中药材品种选育、种植技术、加工技术、仓储物流技术各个环节新技术的突破和引进,都会带动中药产业的高质量增长转型。


  4.4 中药资源成为国际“健康货币”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将中医药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中药资源作为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也自然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对于中药资源的战略价值已有文献研究阐述[24],每年两会代表都从文化、医药、科技等不同角度建议提升中药资源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地位。但是客观来讲,中药资源相对于石油、黄金、粮食等公认的大宗储备物资而言,战略地位还相差甚远,并未能形成世界性的共识。未来,随着我国中医药文化的全球化传播和中药资源功能的不断确认,以中医药倡导方式生活的人群越来越多,中药资源作为人类健康生活的物质基础,其在健康领域的普遍价值日益增强,终将成为健康产业的标志性的交易品,成为货真价实的国际“货币”。我国与日本、韩国等使用中药资源的国家,已经形成了实质上的原料竞争关系。随着中药在重大疾病、养生保健等领域的突破,中药资源同基于海洋条件的鱼油、基于气候条件的红酒等相似,作为国际“健康货币”的前景可期。与石油、天然气、黄金相比,中药资源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属于可持续资源,价值更为久远。


  4.5 中药资源产业链贯通与可追溯


  中药产业具有“链条长、范围广、问题多”的特征性质,实质上是一个药品市场嵌套一个资源市场(类似于农林产品市场),这种产业形态是非常独特的[25]。中药市场特殊结构近十年才得到广泛认知,按照农产品或药品管理似乎都有不妥,原有的管理方法和理论在管理中药市场时总显得力不从心。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与监管科学理论的发展,信息技术、区块链和可追溯技术在农产品、药品监管上已经有了成功的尝试。


  2015 年,我国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中含有中药材,“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中含有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药品提出了以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


  但中药可追溯体系尚未完成消费者教育,尚需进一步推广和宣传。有调查数据显示[26],消费者对中药材可追溯体系的认知程度和感知价值较低,对中药材可追溯体系的感知价值受收入、消费习惯、中药材的认知程度、质量评价水平及对中药材可追溯系统的评价水平影响。此外,中药材的追溯体系尚停留在简单的数据录入、线下转线上的过程,还要对中药材整个种植、生产、仓储、运输环节进行管控[27]。从发展趋势来看,中药可追溯是解决中药产业链问题的关键技术之一,随着中药可追溯的应用,中药产业链有希望实现贯通。


  作者简介

  程蒙,硕士,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助理研究员。专业方向:中药资源经济和中药国际化

  杨光,博士,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保护与产业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专业方向:中药资源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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